节日来临,意外险做你的“保护伞”
长假将到,很多市民筹划短途出游,出行工具一般会选择乘坐客车大巴。由于杭州已实行客车座位强制责任险,一些市民在购票时,觉得没有必要对再多掏一两元,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此,杭州一些保险专家表示,意外险与责任险虽然同样具有保障功能,但两者有着很大的差别。市民在黄金周出行时,还是要选准“保护伞”。
乘客意外险购者寥寥春季出行人流较多,杭州长途客运进入高峰期。小编昨天在汽车东站、北站和一些市区邮政储蓄车票代售窗口前看到,购买车票的人络绎不绝。但愿意多掏一两元,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出行者较少。在汽车北站,一位准备周末回安吉老家的林小姐拒绝了1元一份的意外保险。她认为,车票上含有保险,再花1元钱买其他保险是重复消费。一位邮储代售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小编,许多买汽车票的人不会主动掏钱买意外险。
主要是购票者觉得车票上已含有保险,若出现人身伤害,客运公司的座位险已带有赔偿责任,没有必要再多掏1元或2元钱,买一份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乘客意外险实行自愿购买,我们只是提醒一下,不好强制购买。”这位邮储工作人员说,“但买的人少,提醒也是多余的。”乘意险与责任险差别大“座位险与意外险完全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公众责任保险,保险对象是运输企业,后者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对象是乘客。”
太保人寿浙江分公司的相关工作人解释,运输企业对乘客负有安全责任,一旦乘客因客车运营上的责任导致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将对乘客进行赔偿,为了减轻这个风险担来的经济负担,运输企业将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一旦出险,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但赔付的前提是运营方是否在事故中负有责任。如果不是运营方的责任,那么乘客将不能获得赔偿。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却完全不同。
据介绍,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乘客自愿购买,杭州各长途运输售票窗口均有出售。一般保费不高,1元至2元,保额可达到5万和10万元,一旦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无论是否是运营方的责任,保险公司都直接向乘客进行赔付。责任险与人身险在赔付时,不存在互相“抵消”的问题。外出旅游选准意外保险保险产品相对较为专业,甚至同一大类下的产品,所赔付的内容均不相同。保险业内人士提醒市民,长假期间或平时的出行和旅游时,市民不仅应该购买意外险,还要“对症下药”,选择合适的意外险产品。
据介绍,杭州现在旅游意外险可供选择的余地较大。老百姓出游时,如果是国内游,有每人10元的保险产品,含意外、医疗等风险保障,总保险金额达15万元;出境游20天期内,保险费为每人30元的保险产品等,包含意外、医疗等风险保障总金额达30万元。针对出境游客,杭州一些保险公司专门设计了境外意外伤害及紧急救援保险,覆盖境外旅游、商务考察、学术交流、探亲访友等范围,主要有两大类保险责任:除境外意外伤害保障外,还具有境外紧急救援多项服务和保障功能。
一些产品还突破了旅游意外险“先自付,后理赔”的操作模式,凡境外发生的责任范围内的紧急救援费用相关的援助公司直接支付,从而避免了消费者在救援时因资金不足而错失治疗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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