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出国移民假结婚可惜最终落得一场空
前不久厦门法院审结了一起很特别的案件,特别在于这是一个涉外离婚诉讼案件。
随着出国人员的增多,各种各样的以出国移民为前提的案件层出不穷。认识不到一个月闪婚出国后找不到洋丈夫小微是瓯海人,今年29岁,2008年11月,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意大利人卢卡,当年11月26日就在厦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卢卡协助小微在上海办理了她出国移民的相关手续后,即返回意大利,之后双方失去联系。其间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也没有同居生活,未生育子女。2011年2月,小微如愿前往意大利,但多方寻找,均无卢卡消息。
这段涉外婚姻,除了一纸结婚证,什么也没留下。眼看自己年龄越来越大,结婚7年后,小微不得不委托家人,于去年7月在厦门起诉离婚。5月15日,厦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准予小微与卢卡离婚。通过大使馆找丈夫涉外离婚诉讼时间长程序繁小微的委托代理人,厦门市匡正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胡定康介绍,他于2011年年初接到委托,帮小微打离婚官司。
类似这样的涉外离婚诉讼,时间上要比普通的离婚诉讼长得多,程序上也较麻烦。首先,小微在国内的亲属需要将委托书、起诉状等寄到国外,小微本人到中国驻意大利大使馆、领事馆签名认证,全权委托国内代理人代理离婚诉讼。
然后,法院要通过公告送达形式,通过中国驻意大利使馆转达给卢卡,6个月内卢卡不出现,法院才可以开庭(加上邮递时间等等,实际开庭一般要10个月左右)。判决书下达后,同样要通过公告送达,6个月以后,小微才可以恢复自由身。法律工作者告诫莫把婚姻当儿戏无独有偶,厦门法院于今年3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类似的涉外离婚诉讼。
原告蔡女士到庭,起诉美国籍丈夫陈先生。她于2002年4月经人介绍认识陈先生,约定次月结婚,婚后陈先生负责带蔡女士到美国生活。结果两人登记结婚后,陈先生再也没到中国,当然也没有为蔡女士办妥出国手续。蔡女士苦等了9年,只得在去年6月提起涉外离婚诉讼。胡定康介绍,类似小微和蔡女士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他也有碰到,一些国内居民,为出国移民假结婚,移民之后然后再真离婚,以恢复单身。不说今后涉外离婚离婚诉讼时间长,程序繁琐,如果万一不能如愿出国,还应了“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话。他告诫这些痴迷出国的群体,莫把婚姻当儿戏。想出国完全可以通过合法正当途径,况且现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外遍地黄金”根本不是事实,出国打工赚钱不容易,在这种情况下,为出国移民假结婚还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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