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本身的特点使得纠纷容易产生

旅游是人们以审美、娱乐和文化需要为目的,离开常住地到异地的非定居性旅行。旅游活动与生俱来的一些特点使得旅游纠纷容易产生。
(1)旅游的流动性、异地性、暂时性特点使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置于一种完全陌生的环境中,而旅游者在旅游中追求愉悦与放松的特征又使得他们缺乏必要的防范,出现消费攀高、道德感弱化、文化干涉等行为。这是纠纷容易产生的原因之一。
(2)游客的心理期望值高。旅游者旅游的目的不是谋生,而是为了满足精神方面的需求,他们对行程一般有较高的期望值。而期望值越高,越容易对实际旅游过程产生不满。因此,再完美的旅行,也可能会在他们心中留下些许遗感。
(3)旅游活动周期一般较长,少则几天,多则十几天、数十天,无论是游客还是导游在这么长的时问里都易疲劳,甚至烦躁和焦虑。这也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因素。
(4)旅游活动内容复杂,一般都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多项内容。活动内容的复杂性为旅游纠纷的产生提供了多种可能。
(5)旅游活动涉及的单位很多,旅行社不仅要与景区景点打交道,还要与交通运输企业、餐饮企业、住宿企业、商场商店、娱乐企业等单位打交道,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成为纠纷的导火索。
某旅行社每次都把团队餐固定地安排在某餐厅,该餐厅的服务、饭菜质量都是上乘,为旅行社赢得不少声誉。但有一天该餐厅却一反常态,不仅上菜慢,菜的口味也差了,还上错了菜,导致游客不满而引发纠纷。事后旅行社才知,原来当时餐厅员工因工资问题正与餐厅老板闹纠纷。
(6)旅游者往往是一个团体,而且是有着巨大差异的团体,旅游者的生活环境、年龄、职业、文化程度、欣赏水平、兴趣爱好、风俗习惯等都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他们对旅游的感受、对导游人员接待服务的要求也可能不同。这种差异有时会使旅行社和导游面临左右为难的境地,无法做出正确的决策。
(7)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人员是旅游团的中心,是“领导”,是“老师”,也是“管家”,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而导游人员的服务内容又极其繁杂,既有脑力劳动,又有体力劳动。有人曾把导游人员接待服务归纳为八项内容:语言翻译、参观导游、生活服务4、政策宣传、对外调查、安全保卫、座谈报告和财务统计。这些内容每一项都不简单。而且,导游人员接待过程中还可能会有各种难以预料的突发性事件发生,需要导游妥善处理。尤其是旅游旺季,导游员往往连轴转,无法保证正常休息。繁重的工作、巨大的压力,容易影响导游人员情绪,造成工作失误,导致纠纷的发生。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_副本.jpg)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