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和医疗险政策调整,会对我们购买保险产生哪些影响?
这段时间,重疾新定义的调整引发了很多讨论。其实最近银保监发布了两项调整:
重疾定义的征求意见稿,和长期医疗保险产品的费率调整。
今天我们主要来聊聊这个两个话题:
第一部分,讲重疾新定义有哪些调整
第二部分,讲长期医疗险产品什么情况下会涨价
第三部分,这几项调整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第四部分,我们要不要等等再买保险
重疾新定义,严格还是宽松
上一版重疾定义还是2007年,保监会跟中国医师协会一起制定的,已经过去13年了。
去年银保监会,就针对重疾定义做了许多调研(曾经“甲状腺癌要被剔除重疾”在朋友圈刷了好几个月),今年终于把新定义给弄出来了,虽然只是个征求意见稿,最后应该也大差不差了。
1.1对重大疾病重新定义
这次主要新增了3种重大疾病,由25种重疾变成了28种,里面的理赔标准有些放宽了,有些加严了,还有一些疾病是把定义的标准解释得更加详细了。
其实从整体上来看,都是略偏严格的。
因为重疾险的理赔大头就是恶性肿瘤,又以甲状腺癌最为突出。所以当恶性肿瘤被分级后,轻度甲状腺癌就按轻症理赔了,最高只赔20%基本保额。
不过对于许多治疗手术方面,其实理赔标准是放宽了很多,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之前理赔要求开胸,被吐槽了无数次,终于被改了!
这28种疾病其实就已经涵盖了高发重疾,所以意见稿里还提到,对于那些发病率极低的疾病,要在条款里添加提示,注明发病率低。
某些业务员终于不能再吹嘘自己家疾病种类多了,也甚是欣慰……
1.2对轻症的定义
以前的重疾险里,轻症大部分是约定俗成的,大概都长得差不多,就有些小细节的差别。
所以,这次重疾意见稿里,新增了三种轻症,并给了明确的定义。
新增轻症: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后两种疾病定义,跟现在轻症里的定义差别不大,中等水平吧。
但是呢,在轻度恶性肿瘤里,是把原位癌给剔除了的。我估摸着保险公司可能会给原位癌单列一项责任,或者用别的方式呈现出来吧。
应该问题不大。
不过新增的这三种轻症,新规定义里要求赔付比例不超过基本保额的20%。
低头一瞅现在的重疾险,看着它们40%、50%的理赔比例陷入沉思。这是不是砍得有点多了……咱也不敢问。
1.3小结一下
另外,意见稿还要求至少每5年,要对疾病定义及规范进行全面评估,视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开展修订工作。
重疾险的理赔标准主要有3种:确诊即赔、达到了某种状态、或实施了某种手术后。
确诊即赔的确诊资料,新增了组织病理学检查
达到某种状态的疾病,对状态做了更加清晰的界定
对于实施的某种手术,增加了更多样的治疗手段
所以从整体上来看,并不能简单地说它变严了还是放宽了,其实就是让保险更贴近现在的医疗水平而已。
长期医疗保险会涨价吗?
我们知道,医疗险的续保,一直都是最大的考验。
这个续保不是指单个被保险人的续保,而是一款医疗险如何能够长久的经营下去,不要买着买着就停售了。
上周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其实就是帮助解决这个问题的。
2.1长期医疗保险拥有调整长期费率的权利现在大多数医疗险的续保是这样的:不因个人的历史理赔和身体状况而单独调整费率,只会对某一年龄段的被保险人集体调整价格。
翻译过来就是:所有30岁的人都卖300块,所有35岁的人都卖500块。
这就导致,假如保险公司赔得太狠了,还只能卖这么便宜,负担不起了,就停售了。
所以,银保监会给了医疗险涨价的空间,也是为了让产品更好地去适应社会医疗水平的发展,让它别停售。
2.2什么情况下,医疗险会调价
不过医疗险也不是随便涨价的,有这么几个要求:
1)新产品上市3年内不许调价;
2)每次调整间隔期不得短于1年;
3)上一年度赔付率低于85%的产品不允许涨价;
4)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间隔期、调整上限等必须写进合同条款里;
5)要把调价原因、流程、和客户反响等,都在公司官网公示。
这项通知对我们已经买过的保险是没有影响的。
银保监会主要是想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自然费率的长期医疗险,也就是一款允许中途涨价的长期医疗险。
能活下去的医疗险,才是好的医疗险。
2.3小结一下
为什么说医疗险活下去很重要?因为最需要医疗险的,是老年人。
年轻人毕竟身体素质较好,就算用上了,也是小毛病居多,社保报销再扣除免赔额,剩的也不多。
但老年人去医院,就没个准数了,花多少钱都有可能。所以医疗险大部分理赔,都是发生在老年阶段。(据说,某安的某老年医疗险,一年只买几天的那款,测算后发现卖一单亏一单,卖越多亏越多)
假如到我们老的时候,正需要时,医疗险给赔停售了,那有苦跟谁说去?
如何让这款医疗险在我们老了的时候,还在售呢?其实就是,你让它能好好活下去,它就能让我们开开心心保下去。
所以有时候,涨价并不是一件坏事。有互赢,才有生存。
调整后,对我们有利还是有弊?
从去年的健康险管理办法,到今年对重疾险和医疗险的管理调整,其实都是在保护这个行业。
3.1首先,保险公司能好好经营下去现在的保险产品,特别是重疾险,基本上已经探到了地板价,所以很多产品已经做不出来太多的创新了,只能在已有的基础上再降低一丢丢的价格,没错,就几十。
这样的降价其实会让保险产品的设计越来越懒惰,甚至进入恶性竞争:亏着本去卖保险。
保险公司亏损太多,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无论是不再批复定价利率4.025%的年金,还是对重疾的重新定义,或者说是允许医疗险的调价,都是为了让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银保监会维护的不是单一的消费者或者保险公司,而是在这个行业里的每一个人。
保险公司不可能完全让利,我们必须承认盈利的存在,这不可耻。而作为消费者,我们也希望自己能付出更少的成本,去获得更加优秀的保障。
如何做到互赢,既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又能保证保险公司的长久运作,其实就是让这个行业更加透明。
低发病率疾病的标注,和医疗险的赔付率公示,要求保险公司公布自己的产品什么部分最有用,我们就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利,坦坦荡荡买保险,就是这么个理。
3.2保险产品会何去何从
近几年保险行业发展特别快,我记得重疾险的发展有这么几个大的标志:
1)把寿险捆绑提前给付重疾险拆分开,做纯消费型重疾;
2)轻症保障成为重疾险标配,并额外赔付
3)做特定疾病的额外赔付
4)加入中症保障
5)完善癌症二次赔付保障,并降低费率
6)前xx年赠送保额
我们现在买到的产品,都是一步一步慢慢完善的。走到这一步之后,其实保险公司也有点迷茫了,接下来还可以怎么做?
失去了创新,一味地降低价格,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小细节上做噱头,这个现象不是很好。
银保监会加强了对重疾基础保障的管理,但是也给了足够的发展空间,比如轻症理赔比例降低后,是否会有别的保障形态做补充,例如津贴,例如完善中症保障等等。
或者更多惊喜,谁又说得好呢~只要有创新,就会有希望。
那什么时候买保险比较合适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报》的官方发布,新的重疾定义可能会在5-6月左右发布。
有些朋友会犹豫:那我要不要等新规出来之后再买保险!
其实没必要,因为你现在买的产品,不受新规影响,也可以照常理赔。
保险是一种刚需,如果因为等待而一直拖延,期间身体健康出了什么问题,想买保险但不能买保险,是最惨的。
另外,重疾的疾病保障可能会影响到健康告知,到时候健告会不会有调整,谁也不好说。
再说回重疾新定义,之后的新产品有可能会降价,也有可能会涨价。
可能降价来自于风险的降低,甲状腺癌分级和轻症理赔比例的降低;
涨价可能是因为,如果保监会想避免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就必须控制成本和利润,就像控制年金险定价利率一样。
所以,想买保险还是要尽早买,不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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