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每年都有新变化,尤其是今年。今年3月16日开始,上海市开始实行新的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今年上海市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计入标准有所提升,医保封顶线从46万元提高到51万元。更多上海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标准,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上海市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调整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计入水平增加;
2.统筹支付封顶线提高;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
上海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一、在职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34岁以下的,从175元提高到210元;
35岁到44岁的,从350元提高到420元;
45岁以上的,从525元提高到630元。
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74岁以下的,从1400元提高到1680元;
75岁以上的,从1575元提高到1890元。
上海市医疗保险封顶线、报销比例
本年度上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简称“封顶线”)从46万元提高到51万元,“封顶线”以上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医疗费用,仍可报销80%。
上海医疗保险自负段标准
为不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7医保年度标准执行。具体为:
参保对象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元)(元)在职职工15001500退休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300700人员2001年1月1日后退休7001200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
1、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费;
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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