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境外学习及工作年限认定条件
每年都有大量的留学回国工作,往往需要提交境外学习及工作年限认定证明。那么留学生境外学习及工作年限认定怎么要办理下来呢?下文为大家介绍留学生境外学习及工作年限认定条件、材料和流程。
留学生境外学习及工作年限认定条件
出国(境)留学前有国内工作经历,且已办理离职、辞职手续或与原单位终止工作(劳动)关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后,继续在国(境)外工作的留学人员;
3.在国内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含博士后)。
留学生境外学习及工作年限认定申请材料
1.认定国(境)外学习年限
(1)人才“绿卡”或《引进人才“绿卡”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2)《留学人员国(境)外学习、工作年限认定表》(一式三份);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期间的护照或港澳通行证;
(5)出国(境)前办理的离职、辞职手续,或与原单位终止工作(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国(境)外工作年限
(1)人才“绿卡”或《引进人才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2)《留学人员国(境)外学习、工作年限认定表》(一式三份);
(3)出国(境)前办理的离职、辞职手续,或与原单位终止工作(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期间的护照或港澳通行证;
(5)国(境)外工作证明和工资收入税单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经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印章);
(6)访问学者、进修人员或合作研究人员还需提供出国(境)前获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的,还需提供在国内获得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生境外学习及工作年限认定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派员到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报送所需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在《留学人员国(境)外学习、工作年限认定表》上加盖印章;
3.用人单位持盖章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学习、工作年限认定表》,到所属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学习、工作年限计算连续工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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