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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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意外险的赔偿标准如下:
1、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的,以及因就医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由赔偿义务人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意外险索赔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有三类。一是事故类证明,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二是医疗类证明,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三是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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