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什么必须参保?职工可以自愿不参保吗?

买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对于社保并不是很了解,所以有很问题不清楚。下文是关于社保的一些问答,可以帮大家解决心中的疑问。
企业为什么必须参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和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等规定,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必须参保。
什么时候参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和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等规定,企业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用工之日起(含试用期)30日内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
职工可以自愿不参保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未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及《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对缴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等规定,企业从职工工资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用是法定权力,不代扣代缴将受到行政处罚。企业依法在《员工守则》等规章制度中规定职工不同意参加社会保险的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属于严重违反本企业规章制度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人员流动性大的岗位怎么参保?
答: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月工资总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统筹部分。非全日制用工或者未达到月计薪天数(21.75天)并且月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职工本人按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申报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企业从职工工资代扣个人缴费部分与统筹部分一并申报缴纳。
不参保有哪些风险?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规定,受到举报、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4号)、《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5号)的规定,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期限为一年。
3、职工在患病、工伤、失业、生育时,由企业承担全部法定待遇支付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现漏缴社保费,能补缴吗?
答:1、企业自查发现漏缴社保费2个月以下的(含2个月),持劳动合同、用工备案表、财务记账凭证、工资表到社保局和地税局申报补缴。
2、企业自查发现漏缴社保费3个月以上的(含3个月)或者被劳监局、社保局、地税局发现漏缴社保费的,配合调查取证,先在人社局建立缴费职工档案,然后持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合同、用工备案表、财务记账凭证、工资表到社保局和税务局申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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