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如何
在上个世纪末,为了更好地应对亚洲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市场体系的要求,我国成立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实现了保险业的专业监管和银保分开监管,逐步探索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和公司治理监管的思路。中国保监会成立20年来,在规范保险市场运行、稳定保险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是我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为了确保保险监管的有效进行,我国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上一直都非常重视,国内保险业恢复初期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业进行监管期间,《财产保险合同条例》和《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两个部门规章是我国保险监管法治建设发展的新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现了我国保险业有法可依、依法监管的新时期。随后《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等三项规章制度,逐渐完善我国的保险监管法制体系。
保险监管主要表现为保险监管机构依据《保险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对保险行业的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管,以保证保险业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健康有序。保险属于负债型企业,承担的是社会责任,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所以对保险监管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改善信息不对称现象,我国保险业不断完善保险监管流程,从“注重后端监管而放松对前端监督”的模式,逐步发展到“注重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保险监管相结合”的理念;并且不断加强对保险市场风险的分析和识别,开始注重从源头上发现、处理风险,从而实现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管理监督,有效避免之前放松源头控制、注重事后监管的监管体系下可能导致的巨大不可控风险。
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的保险市场环境,离不开保险监管的管理和监管作用。改革开放4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在监管机构专业化、保险法律法规规范化等方面推动了保险监管改革。当前,我国保险业在分散社会风险、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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