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细则有哪些内容?
医疗保险是每个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基本险别之一,居民在进行医疗之后,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报销。不同的地区与不同的年龄阶层所报销的医疗标准都不一样。下面小编就为你讲解天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细则具体内容。
一、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一)成年居民:高档1480(个人缴费680、政府补助800),中档1180(个人缴费380、政府补助800),低档950(个人缴费150、政府补助800)。
(二)学生儿童:930(个人缴费130、政府补助800)。
二、居民医保的报销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
1、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一级高、中、低分别为80%、75%、70%;二级高、中、低分别为75%、70%、65%;三级高、中、低分别为65%、60%、55%。
2、学生儿童报销比例:一级80%、二级75%、三级65%。
以上起付标准为500元,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
(二)门诊特定病医疗费报销
1、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一级高、中、低分别为65%、60%、55%;二级高、中、低分别为60%、55%、50%;三级高、中、低分别为55%、50%、45%。
2、学生儿童报销比例:一级65%、二级60%、三级55%。
以上起付标准为500元(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定病治疗,或者发生两种以上门诊特定病,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与住院合并计算)。
(三)门诊医疗费报销
成年居民和学生儿童报销比例均为50%,起付线均为500元,最高支付限额均为3000元(限在定点一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
注:1、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标准的,次年门诊就医时,起付标准在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连续2年、3年未超过起付标准的,次年起付标准分别降低至200元、300元。在享受降低门诊报销起付线年度内,参保人员报销门诊医疗费用的,从次年起恢复降低起付线前规定的门诊起付标准。
2、参保人员年度内未发生门诊医疗费用,或发生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未达到当年度最高支付标准(封顶线)的,发生的医疗费用与最高支付标准的差额部分,可结转到次年及以后年度本人住院医疗费报销最高支付标准,并逐年累加计算。
三、哪些人员属于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
一是学生儿童,包括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学生、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明的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含新生婴儿);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儿童。
二是城乡未就业居民,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的未就业人员。
三是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含)的人员。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讲解的“天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细则详细解读”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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