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武汉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作了哪些调整
近几年,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武汉市大幅提高了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居民医保支出压力较大,以来连续两年武汉市居民医保基金当期已经出现赤字,调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已势在必行。日前,武汉市上调居民医疗保险对应的三类人群的缴费标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武汉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作了哪些调整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据武汉市人社局医保专家介绍,非武汉市户籍外来非从业者以及其子女,只要有居住证明,一样可以参加武汉居民医疗保险。另外,武汉市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成为武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对象。
据悉,武汉居民医保缴费规则是当年9月份到12月份缴纳,下一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今年因为标准上调,居民医保缴费时间有变。居民医保缴费期限为今年12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在此期限内缴纳居民医疗保险,都可以享受全年医保待遇。如果某居民在明年1月份产生了医疗费用,但是3月份才缴纳医疗保险,仍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比例报销1月份产生的医疗费用。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作了哪些调整?
按原先的政策,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根据不同人群的实际,分3种标准进行参保缴费。
1、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
2、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
3、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
上述3种类型的缴费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0元;每人每年3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0元。
此外,还有两类人群参保,分别比照第2、第3种情况来缴费。调整后的政策,对这两类人群的缴费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非本市城镇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市城镇的非从业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和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已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不含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本市城镇户籍的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仍和以前一样,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个人不缴费。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武汉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作了哪些调整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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