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400-081-0388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

翁富信姣
2.6K
前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女职工在孕期、分娩期、产褥期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定额标准支付。分娩医疗费1900元;难产分娩医疗费:2100元;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3500元;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增加20%费用;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400元;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每人次200元。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女职工在孕期、分娩期、产褥期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定额标准支付。

(1)分娩医疗费(含7个月以上引产)1900元(含产前检查费,下同);

(2)难产分娩医疗费:2100元;

(3)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3500元;

(4)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增加20%费用;

(5)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400元;

(6)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每人次200元。

2、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育或流产时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计算生育津贴,每月按30天为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下列情形,可增加产假及生育津贴: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手术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3、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实施节育技术服务和按照节育政策实施康复所需的手术费用,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价发〔2005〕140号)的规定执行。

- THE END -
字数:646
来源: 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大力水手
核保友好、有机会享更优费率
80851
超级玛丽13号
同种重疾二次赔、核保宽松
80151
达尔文11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癌症/心脑血管
79523
i无忧3.0
大保司、核保宽松
69852
阿基米德
重疾补偿金、大公司品牌
69025
哪吒1号
重疾不分组、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891
超级玛丽真多次
可选重疾额外赔80%、重疾多次
68741
完美人生7号
女性特定疾病保障、癌症保障好
68542
妈咪保贝爱常在
重疾保额高、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045
青云卫5号
重疾额外赔60%、少儿特疾赔付
68005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