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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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昨天出台了《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与旧方法相比,新方法不仅提高了生育补偿标准,而且放宽了生育补偿条件。例如,妇女失业,从2011年1月1日起,只要她们的配偶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后仍可以享受50%的生育津贴。
支付政策
单位不缴纳生育保险,每天收取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办法规定,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时,用人单位应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保险费。国家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如果哪个单位一再拖延,不愿缴生育保险,将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保险待遇
生育报销:以前剖腹产报销3000元,现在最少4300元
据郑州市医疗保险中心负责人介绍,新方法的最大特点是提高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2011年1月1日起,按以下标准支付(实际成本低于标准,实际成本高于标准,按定额标准支付):产前检查:800元/例;正常分娩: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2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600元/例;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300元/例;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5000元/例。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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