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工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多次面临失业问题,但失业后,许多人的经济负担增加了。在这种情况下,失业者将得到一些失业保险作为失业的临时补偿。以下内容是为回答您的问题和解决您的困惑而安排的。希望他们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机构依法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的基本生活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和收入的,给予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居民工失业保险金怎么提取
失业保险金是按月发放的,在不能享受后一个月前会提前通知员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上面是小编给你整理~!如果你有这样的情况,你可以更加注意提取失业保险。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可以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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