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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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金的申请因地制宜。本章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城市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简化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程序的通知。
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女婴,在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应当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出生妇女的个人身份证和真实姓名的银行存折(正本和副本);
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即原《劳动手册》)。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从业生育妇女另须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非上海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生育妇女生育生活补助和生育医疗费补助的发放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享受期限和标准,发给申请时登记的银行存折。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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