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的流程是怎样的,失业保险的流程
根据失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自主经营或者组织就业的,可以一次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附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和能够证明其参股的材料(连同经批准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1月,不超过24个月),作为配套生产资金。
首先,督促公司人事部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答复。从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的一般流程如下:
<P>一、社会保障局规定,应提出失业救济申请。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以下条件: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
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五、个人后续的准备。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小编提醒你,主动辞职不是辞职。失业后,我们应该立即登记失业,不应超期处理,注意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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