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目前,烟台市在医疗保险方面有了很多的发展动向,据小编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就是已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所有居民都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缓解了当地居民医疗昂贵、困难的问题。那么,烟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烟台居民注意!烟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医疗一直是我们关系中的关键问题。现在,烟台市所有居民都有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险。其中,按高等级缴费享受高等级待遇的人数已超过46.2万人,高等级待遇但低等级待遇的人数为117.3万人。那么,烟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一、农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1、三级医院报销30%。
2、二级医院报销40%;
3、镇卫生院报销60%;
注意: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二、农村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1、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2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
2、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
3、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处方药费限额100元,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
4、村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每次处方药费限额10元,。
三、大病报销比例
1、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全年累计或一次性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0(不含)-1万元补偿65%,1万(不含)-1.8万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肿瘤门诊放疗、尿毒症门诊血透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四、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五、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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