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报销材料有哪些

生育保险待遇给付对象:凡参加生育保障单位中的女职工,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原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期间,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扬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报销材料有哪些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1、生育保险待遇给付对象:
(1)凡参加生育保障单位中的女职工,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2)原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期间,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3)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省、市计划生育的;
(4)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实施计划生育的手术费用。
生育保险补偿待遇及其申领:
2、补偿对象和标准
(1)凡参加者生育保险的单位,有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缴费单位补偿。补偿标准:难产5636元,顺产4563元经批准生2胎:难产4831元,顺产3758元。女职工育待遇,由单位按省、市面上有关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男职工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可享受上述标准的50%。
(2)凡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女职工失业后,在按国家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顺产3852元;难产4846元。准生2胎:难产4041元,顺产3047元。
3、补偿待遇的申领
凡符合补偿条件人员,生育后由所在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职工由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补偿待遇的申报,办理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①申领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女职工还须提供《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
②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难产的,还须提供医院出具的难产休假证明;
③出院记录、就诊记录。
④乡镇及街道办出具的没有工作,收入的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扬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报销材料有哪些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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