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医疗保险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一部分,是强制性的。实行以政府为主导,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要因素,政府适当补助为补充的医疗保险制度。按照统一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势:
第一,当被保险人身患疾病,特别是重病时,其经济负担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第二,当被保险人身体健康时,支付的保险费可用于帮助其他被保险人,体现“一人病,万户助”的互助精神。三是减轻被保险人的后顾之忧。
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201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详见下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201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201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范围:自购药品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到境外就医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不予报销的情形。另外工伤、职业病;女工生育;流氓斗殴;酗酒致伤;交通肇事;他人故意伤害;医疗事故;美容、健康体检也都不属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一是学生和儿童。在结算年度内,发生18万元以下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65%。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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