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外已参保人员为什么不能参加深圳医保,不能参加深圳医保的原因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老年人入户医疗保险制度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同时,市民对这项措施也提出了一些质疑。一些市民没有明确反映参保条件,有些人认为缴费过高,不合理。昨天,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主任沈对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解释。他强调,提出的医疗保险措施是经过广泛的研究、咨询和精心计算,老年人参加保险后将享受更高的医疗保险待遇。
1、缴费比例与户籍退休人员相同;
《办法》规定,进户的老年人应当以一次性缴费的形式参加医疗保险,并按照职工上年度12%*12个月*18年的月平均工资一次性缴纳。以去年的在岗职工工资2926元/月为例,需一次性缴交75842元。
有市民提出,为什么随迁入户的老人缴费比例不与在职职工一样?沈华亮解释,退休老人容易得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也远高于在职职工。据统计,退休老人的平均医疗费用是在职职工的3~4倍,所以缴费比例要略高于在职职工,为12%(其中综合医疗保险11.5%,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为0.5%)。而对一次性缴费的人员,其缴费比例与在本市领取养老金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比例一致,均为12%。沈特别强调,深圳自1996年起就一直按照该缴费比例实行,并非针对随迁入户老人而定,所有退休人员均是按照该缴费比例实施。
此外,根据统计,市民自退休后到国家统计的平均寿命的平均生存期为18年(平均退休年龄55岁、平均寿命73.8岁),所以社保部门规定,随迁入户的老人按18年的年限进行缴费。
2;医保费大部分进入个人账户
关于进入个人账户和进入统筹基金的费用,沈解释说,根据医疗保险办法,该部分居民所缴纳的医保费按缴费基数的8.05%按月计入个人账户,占其所缴纳的综合医疗保险费的70%,计算下来,参保人所缴费的费用在18年内有50877元进入其个人账户,而真正进入统筹基金的费用只有24964元;另外,医疗保险还对这部分人员给予第一年500元,之后每月20元的退休补助,并打入其个人账户,18年内有4820元;若参保居民参保年限超过18年,其进入个人账户的费用就完全由统筹基金支出,同时仍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此该部分居民缴费的医保费大部分是进了个人账户,进入统筹基金的部分并不多。
沈某表示,退休老人的医疗费用较高,住一次院就会将其所缴交的划入统筹基金的费用全部用完,而随着社会、经济和医疗体系的进步,人们的平均寿命也在不断延长,从这方面来看,一次性缴费并不多。
3;在市外已参保人员不得参加我市医保
此次医疗保险办法将随子女入户深圳的无医疗保障的退休老人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这引起众多市民关注,不少已在市外参保的退休老人咨询是否能在深圳参保?沈华亮表示,在市外参加了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市医疗保险。
沈解释说,医疗保险制度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而国家规定社会保险只能享受一份,因此,在国内其他地方已参保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我市的医疗保险。
沈还表示,居民医疗保险是针对非从业居民的一项福利政策,属于居民自愿参保,并不是强制要求每个居民必须参加,如果居民觉得对医疗保险不太满意,可先对医疗保险办法的实施进行观望。
4;深圳医保待遇相对较高
有市民提出,国内有城市推出同样举措,但老人缴费比例比深圳要低。沈表示,我市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这些年来,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体系,而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深圳医疗保险待遇相对较高,尤其对退休老人,给予的待遇更是超过在职员工。如果居民参保按低缴费、低待遇的形式,就会和目前广大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不相适应,同时也和目前的医疗保险体系脱节。
沈说,老年人的患病人数和类型都比员工高很多,医疗费用更高,参加医疗保险的愿望更为迫切,而深圳医疗保险的高待遇可以有效地解决他们的医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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