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疗保险参保,医疗保险参保方式介绍
从2018年1月1日起,内蒙古将实施新的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了医疗保险的参保、统筹和待遇。重点介绍内蒙古基本医疗保险的新政策内容。欲了解更多关于内蒙古医疗保险方法的信息,请参阅以下介绍。
内蒙古新医疗保险政策
医疗保险参保介绍
1.;用人单位医保缴纳时间限制
用工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为其职工申请办理医保。
2.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3.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方式
符合参保要求的城镇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到基层劳动保障站所或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在校学生医保参保方式
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用缴纳规定
1.;用人单位医保费用缴纳比例
单位应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6%的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2%的比例缴纳。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负担。
2.失业人员医保费用缴纳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机构支付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按统筹地区的缴费比例确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医疗保险转移规定
我国医疗保险主要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其中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比例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计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门诊特殊慢性病等医疗支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门诊就医、住院费用的自付部分或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等费用。
对于跨区域转移医保的消费者,个人账户余额可以转移使用。无法转移使用的,其余额应当退还本人。统筹基金不予转移、退还。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支付给其继承人。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目前,内蒙古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统一,从明年起,内蒙古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将统一为25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期限未达到规定期限的,应当按照上一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剩余期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满后,享受下列待遇: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标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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