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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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报销是如何进行的?什么是报销流程?如何定义结算标准?本文将详细回答这些问题。此外,还将详细说明对不当分娩、产后并发症、紧急流产等的补偿。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携带资料
<P>一、无《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确认书》(以下简称《 医疗证明》),紧急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由两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三、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
①《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四、产后并发症
五、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①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②市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相关信息由单位代理人携带,报销手续在市医疗保险中心四楼医疗保险业务综合服务办公室指定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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