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政策有哪些,实施大病保险政策
让我们来看看小编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的知识,首先我们一起来看一些相关的问答。
1、城乡居民能否享受重病保险规定的待遇?
我市城乡居民与其他省(区、市)居民合作医疗费用,在我市其他地方尚未建立结算平台的,由本人全额支付,并办理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参加地区的医疗保险机构或者其指定机构根据有关情况,办理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赔偿。
<P>2、被保险人何时开始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3、参保人员如何得到度已产生的大病保险补偿?
由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负责赔付。
【案例】
人物:一档参保居民王某;事件:4月,在市内某三级医院住院。
医疗费:37000元(药品费:甲类14000元、乙类3000元;诊疗项目:甲类10000元、乙类2000元;医用材料:5000元;限价3000元;医保外费用:3000元)
医保基金能给他报销多少?
上述37000元费用中,乙类药品300010%=300元、乙类诊疗项目200020%=400元、医用材料限额以外2000元和医保报销范围外费用3000元共计5700元不属于医保基金报销范围。因此,属于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为:甲类药品+乙类药品(1-10%)+甲类项目+乙类项目(1-20%)+医用材料限额内费用=14000+300090%+10000+200080%+3000=31300元。
他的大病保险自付费用是多少?
王某发生的属于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为31300元,按政策规定,其在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40%,住院起付线800元。医保基金报销额为:(31300-800)40%=12200元。因此,大病保险的自付费用为:属于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报销额=31300-12200=19100元。
他可获多少大病保险补偿?
王某可获得的大病保险补偿额为:(大病保险的自付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19100-11000)40%=3240元。
以上是相关介绍。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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