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是多少
医疗保险是社会上非常重要的一项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流程,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正确使用,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的作用,上海市社会保障局制定了《上海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在每次住院治疗中都有接受过保险的人员。超过起始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一定比例缴纳,其余部分由个人自理。那么,上海市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的起始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最低报销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补偿起始标准根据上海市医院水平确定,具体如下:
1、一级医疗机构:50元;
2、二级医疗机构:100元;
3、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一、妈妈今年50岁,还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因此打算帮其买居民医保。不知报销比例是多少?有报销起付线吗?起付线标准为多少?
回复:根据上海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上海60周岁以下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0%。但必须达到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00元。
二、刘爷爷,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昨天突发胆囊炎,现正在上海某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不知道能报销多少?不知报销起付标准是多少?
回复:根据上海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上海居民医疗保险三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三、本人打算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不知如何办理?参保之后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上海市城镇注册人无医疗保险的,可以自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社会(医疗)保险卡,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在就近街道医疗机构申请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之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60%。但前提是必须达到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00元。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