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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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江苏省相关部门积极的做出了一些工作,根据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对医疗保险进行了调整,包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企业破产或改组时的医疗保险规定等。江苏省医疗保险的新政策是什么?本文将详细介绍它们。
江苏省医疗保险新政策
一、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总工资的8%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基数10%缴纳。
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
1、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按照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5%确定。
三、企业破产或改制时医疗保险规定
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7年内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或破产后未参保的或中断参保的困难职工,可调减补缴1997年以来未参保或中断参保期间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50%。
四、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
五、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规定
参保单位退休人员比例高于参保人员25%的,超过的人数以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10%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领取标准
单位缴费和个人转账为每人每月6元(无单位的被保险人全部由个人缴费),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提取部分为10%,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应当独立核算和专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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