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现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也开始买起了保险。而在浙江省的农民也不例外,但对于农民买保险,比较常见的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很多已经购买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想要了解其报销比例是怎样的?对此,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浙江省农村合...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浙江省农民买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后,可以报销的范围主要分为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和大病补偿,其报销比例可根据如下所示:
一、门诊补偿
1、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在镇卫生院就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在二级医院就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在三级医院就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千元。
二、住院补偿
1、在镇卫生院住院,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60%;2、在二级医院住院,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40%;3、在三级医院住院,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30%。
三、大病补偿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的病人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千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其中,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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