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四大忽悠注意,怎样正确的购买保险

实际收益与以前的承诺不符,忽视免责条款也无济于事,只能被拒绝赔偿。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陷阱。对于许多消费者来说,迫切需要补课。在过去的几天里,许多记者的采访发现,在过去的保险投诉案例中,许多投诉源于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的缺乏以及对保险合同和条款的无知。只有使自己更加理性和成熟,消费者才能避免被“愚弄”。
【忽悠一】夸大投资回报率
案例分析:去年6月,有一位市民投保了一份保险,进行了一些投资,在一名银行工作人员的反复游说下,长沙市民曾女士购买了与股市密切相关的合资保险。银行告诉我,这种产品保证每年的投资回报率高达30%。“但是,受市场调整的影响,曾女士的共同保险账户收入大幅缩水,只剩下3万元已支付保费。
实战对策:近年来,投资型保险产品开始走俏,殊不知,其中陷阱重重。其实,除万能险外,投连险、分红险两种新型保险理财产品都不保证收益率。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保险产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投保特别提示书,并且还要明白保险的主要功能仍在于保障而不是投资,要理性看待保险与储蓄的区别。
【忽悠二】隐瞒免责条款
案例分析:很多保险纠纷都因免责条款而起。市民王先生近日投诉保险公司,事由是代理人在向他推销保险时隐瞒免责条款,导致其索赔无门。保险公司辩解称,产品条款中已对免责条款加以明示,王先生既然已在保险合同上签字,就表示他已经仔细阅读过条款全文,责任并不在保险公司。
实战对策:无论上述纠纷过错是谁,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一定要仔细查阅保险条款内容,尤其是明确自己所投保险的保险责任以及除外责任,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保险公司也应承担起主动解释免责条款内容的责任。
【忽悠三】代理人骗保
案例分析:近几年,全国各地都曾出现无良保险代理人骗保的现象。为图省事,在高新区上班的李小姐每月都会把保费交给代理人,再由代理人转交给保险公司。岂料代理人私吞保费后销声匿迹。
实战对策:消费者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除了要看其是否持有有效工作证,还要索取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正规保费收据。记者获悉,一些地区已开通辨别真假营销员的手机短信平台,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话和手机短信,就可查询该营销员的保险从业信用信息。
【忽悠四】借口隐瞒病史
案例分析:市民谢先生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前,不清楚要将自己以往病史告知代理人,没有意识到这与自己买保险有关系,代理人也并没有仔细询问谢先生。结果,等到他开刀住院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却告知拒赔。
实际对策:在购买保险时,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病史,将无法投保,甚至无法退还保险费。作为代理人,在购买保险之前,应仔细询问保险人的病史,并提醒其履行告知义务。但往往由于利益驱动,许多代理人让投保人讲不讲真话,甚至做出不当干预。消费者此时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消除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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