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保险缴费年限和社保不一致怎么办?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社保不一样怎么处理?
问:我的养老统筹是从1996年以灵活就业身份交的,到现在已经超过了15年;医保是从2008年开始交的,此前没有生病,也没有享受医疗保险等。现因经济困难,没钱交养老统筹了,可医保没有15年。
我这种情况对医保如何办理?是可以向前补交还是根据年限往后续交?什么时候可以办理退休?
答:一、您以灵活就业身份缴费后,社保险已经断交了,不想把中间断交的部分补齐,如果不想补缴社会保险费,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
即:您如果停交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我们将为您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医疗保险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中断,将从下次缴费时重新计算缴费年限,补缴或现在缴,请您根据您具体情况慎重选择。
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或补缴医疗保险费时,请持您的《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厅17、18号窗口(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办理缴费核定,持《审核单》到地税局缴费即可(以后可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缴费)。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请持您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以及足够资金,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缴费。
二、按照现行的社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如果符合以上政策要求,即可在达到政策要求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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