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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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伤一位朋友去世了,但是家里还有其他的很多人需要照顾,家里有两个6岁和9岁的孩子,父母都60岁以上。死者是一名35岁的农村户籍男子。事故发生在广东省,死者的四个兄弟姐妹。你有什么补偿?我们能得到多少补偿?
律师回答: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人因工作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以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广东省的为60个月。
最后我们再一起来看看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吧,相关的法律法规: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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