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保险金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处理
案例:在结婚期间,张先生和王女士为王女士的父亲投保了夫妻共同财产。受益人是王女士。两年后,王女士的父亲死于一场事故。王女士得到了保险赔偿,但很快婚姻就破裂了。张先生得知后,向王女士提出之前的保险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投保,自己应分得一半的保险金,但王女士坚持受益人只写了自己的名字,所以张先生无权得到保险金,双方各执一词。究竟是谁的观点正确呢?
观点一:在结婚期间,张先生和王女士还为家人购买了保险,他们经过商量以后决定为王女士的父亲投保了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父亲去世后,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受益人是王女士,但他们现在仍是夫妻,所以张先生有权分享一半的保险费。
观点二:本案指定受益人为王女士,故保险归王女士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先生无权要求分保。
那么,保险受益人得到的保险金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请看专家们给出的解答与建议。根据《保险法》第18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受益权是受益人基于人身保险合同所享有的保险金的请求权。
(1)受益权是固有权利还是继受权利?
受益权来自保险合同,而非“继受”而来。当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属一人时,受益权之固有性不言自明。即使当受益人和被保险人不属同一人时,受益权之固有性也无须争论,因为人身保险的目的往往是为他人(受益人)的利益而购买的保险。
(2)受益权可否等同继承权?
继承权是继承遗产的权利,其性质属于继受权,因此受益权不是继承权,保险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理。保险金会成为遗产的情况是指,确定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后又无受益人时保险金给付的对象问题,解决此问题的方式按遗产处理方式,即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成为受益人。
(3)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财产的区分
本案中的保险金虽然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这是由保险受益权的性质决定的。因此张先生无权要求分割保险金,但有权要求王女士返还为其父亲所缴纳的保险费的一部分。
提示:保险由受益人独立享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提供保险之前,应考虑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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