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507
由于重大疾病对人体危害极大,为了有效防范风险,许多人会考虑提前缴纳重大疾病保险。据报道,这种保险属于附加保险,通常附加于人寿保险或全额保险。只要消费者购买主要保险,并增加保险种类,保险公司会在保险后预先支付一定的保险费。
重病保险的预付款通常以附加保险的形式附加在人寿保险或两人寿保险上。另一个名字也叫“终身尊严支付”。
严重疾病保险的保险费支付责任包括重大疾病、死亡或高残废。保险总额是死亡保险,但包括两部分:大病险和死亡险。如果被保险人患有保险单上列出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也就是在购买商业保险且附加了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医院确诊犯了重大疾病,那么保险公司履行相关义务,赔付相应的保险保额,而一般罹患重疾,赔付相应保额之后,身故保额与满期金同额度减少。
例如,主险寿险保额20万元,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保额为主险身故保额的50%,则重疾时先赔10万元,身故后扣减已经赔付的再赔10万元。也就是说,提前给付重疾险是保险合同已经定额赔偿费用,不是根据产生的医疗费用来进行报销。
从本质上讲,重病保险的提前支付,就是把死后支付的保险费提前到患重病的时候。解决顾客对医疗费用的迫切需求是人性化的保险方式。由于它占据了主要保险金额,提前支付重病的保险费率一般较低。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