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才发现保险合同猫腻退保将损失40%,保险合同猫腻
几年前,保险业务员在向李先生的母亲推荐保险时,称一旦投保,每年都有一定的利息,就跟银行一样。而最近李先生和母亲意外地聊起,才发现合同上写的跟业务员说的不一样。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还能要求退保吗?
迟到的真相
几日前,李先生和母亲在饭桌上偶然谈起买保险的事。母亲说道,之前自己买过一份大病保险,想起来还能拿到利息。业务员说,这个利息就跟银行(存款预期年化利率)一样。买保险能有跟银行一样的利息?那不是相当于存款?李先生觉得不大可信,就让母亲把当初签订的保险合同拿出来看。
上上下下地看下来,李先生发现,根据合同上所写,交20年,总共52000元。30年后,也就是我妈80岁左右的时候开始领,一次性领54000元。相当于交30年,才多拿了2000元,算下来才百分之零点几的利息,远远不到银行存款的预期年化利率。
李先生欲退保险
母亲购买保险合同是在2007年7月,至今已经交了6年,共15000元左右。据李先生母亲描述,当初签合同还是在交了钱之后,合同也没有细看,全按保险公司业务员所说的来。
李先生有一种上当的感觉,真应该看好合同再签。他决定替母亲退掉这份保险,便打电话给该保险公司在萧山的支公司。对方在听了李先生的描述之后,查了李先生母亲口中这位业务员的名字,并告诉李先生,这位业务员现在已经辞职不干了。时隔多年,恐怕要再追究就困难了。
尽管如此,保险公司还是答应退保,但中途退保的具体数目要根据合同上的条款来,投保时间不同,金额也不同。按照合同,李先生的母亲能退9000多元。可是这样就相当于我损失了6000多元。李先生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有失公平。
律师提醒:看好合同再签字
浙江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在听了李先生的描述之后,给李先生的首要建议是:向有关部门投诉。
王律师表示,在保险行业业界确实存在着李先生母亲所遇到的这种情况,保险业务员所说的情况跟实际情况有所出入。所谓的实际情况指的是合同上的约定。保险公司的说法也是有依据的。王律师说,因为法律上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如果投保人中途退保,具体做法可以参照合同中的相关条例。
因为保险公司业务员存在着误导、虚假宣传的嫌疑,王律师建议,李先生可以通过两个途径向有关部门投诉,一是向该保险业务员的上级部门投诉,比如李先生向该保险公司在萧山的支公司反映情况,如果不能得到受理,再向该保险公司在杭州的分公司投诉;或者也可以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和银监会类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保险公司起着监管作用。王律师说,投诉的时候可以把当初业务员涉及违规的地方都列出来,包括先交钱后签合同这点,收集好收据反映情况。投诉之后,再进行协商解决。
王律师建议,市民在买保险的时候,考虑要不要买时可以听业务员的说词,但决定要不要买、签字时可一定要看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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