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相关介绍,意外伤害无法报销
意外保险对于我们来说还是有必要投保的,因为我们的生活总是充满着意外,由于意外伤害和住院等原因,医疗费用很高,但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得到补偿,因为根据国家规定,在目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中,医疗费用是由意外事故引起的。受伤被排除在外,人参能否纳入医疗保险的范围,一直是政府和有关部门不断探索和思考的问题。
河南南阳登州市一名男子在鱼塘高海拔地区不小心抓到一条高压线,造成全身广泛严重烧伤,治疗费用近10万元。当他带着医疗账单去医疗保险中心报销时,他被告知,这属于“意外伤害”,不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月15日上午,记者在南阳中医院烧伤病房看到王躺在床上。经过近50天的治疗,王大部分烧伤皮肤已经愈合并发展成新皮肤,但右臂和下半身仍有斑点,烧伤更严重。
“去钓个鱼,却把自己烧成这个样子。”说起自己被烧伤的经过,45岁的王欲哭无泪。王说,他是邓州市房管局的一名职工,平时喜欢钓鱼。今年10月23日下午,他和一个朋友来到邓州市黄庄鱼塘钓鱼,就在他挥竿甩钩时,听见“啪”的一声巨响,自己就成了一个火球。
王昏迷了20分钟,醒过来后才知道不仅自己被高压线烧成重伤,就连鱼塘内的鱼也跟着遭了殃,因为电流传到鱼塘内,电死了一大群鱼。
南阳市中医院烧伤科主任林告诉记者,当天下午5时入院时,王像黑炭一样,头发已经被烧焦,面部及全身大面积被烧伤。因为王所用的碳素鱼竿导电,瞬间高温达八九百度,全身衣服随即着火,高压电流从其握竿的右臂进入身体,在体内转了一圈,从左脚出去。王的左脚被烧焦,左脚的一个脚趾已被截掉,全身大面积特重度烧伤。
“这次住院花费的近10万元都是借来的。”王说,他在单位只是一名普通的职工,平时的收入只够全家人的开销。
因为在单位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王原本指望着能在出院后拿到一部分报销补偿费用来偿还债务。可是当他让家人拿着住院的费用票据到单位咨询该如何报销时,单位称这属于意外伤害,不在医保补偿范围,所以不能报销。随后,其家人又前往邓州市医保中心咨询,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
“意外伤害住院为什么就不能享受医保呢?”王和亲属对这一解释无法理解。
按医保政策规定意外伤害不报销
“王这种情况属于非正常患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是不予报销的。”邓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的侯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问:“哪些属于意外伤害呢?”
侯女士回答:“意外伤害通常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自然疾病等造成的身体伤害,比如交通事故、烧伤、摔伤等。”
随后,侯女士拿出一份《南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管理暂行办法》给记者看,在该办法第二条里有这样的内容:“治疗先天性疾病、生育、工伤、意外伤害及《南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内的病种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由患者现金结算。”
“不但参保的城镇职工受到意外伤害不报销,城镇居民也是如此。”侯女士说,邓州市政府在2008年12月15日印发的《邓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里也明文规定,参保居民因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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