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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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意外保险是现在很多的公司会为员工们选择的一种保险,它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员工福利,更是一种平衡公司和员工利益的手段。当员工发生意外伤害,尤其是人身伤害时,保险索赔几乎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劳动争议。所以当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具备《劳动法》知识和人力资源背景的时候,就能更好地帮助公司和员工把问题提前化解。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一、意外死亡保险费。被保险人死于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180日内,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规定的数额缴纳死亡保险费,解除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二、意外伤残保险费,指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伤残偿付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人给付各该项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伤残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
因事故致残、前残障人士,可以领取较严重工程伤残保险金的,按照较严重工程伤残保险金的标准缴纳,但先缴纳的伤残保险金(伤残保险金列于“伤残”一栏)因投保前或免责项目而导致的“伤残程度和支付规模”应视为已支付伤残保险金)予以扣除。同一被保险人的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在该项保险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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