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多地不设报销上限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同时,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惠及10亿多参保人口
根据《意见》,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根据发改委网站数据,这部分人数达到10.32亿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为这一庞大的参保群体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多地不设报销上限
对于大病医保的报销金额是否设定上限,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表示各个地方的报销水平和它的(医疗保险)基金积累水平有关系,各个地方不一样,在资金允许的范围内,各地可能也会不设上限。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等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提出,应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去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率先在新农合参合人当中实行购买商业保险服务,对20类重大疾病参合患者住院发生的高额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报销比例最高超90%
在整体报销比例框架之下,各省区对报销比例有细化的要求。比如青海规定,在基本医蓖大病保险报销后,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达到80%--90%。
青海省实施的三道保障线
一为常规保障,即按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政策进行常规报销;二为大病保障,对超过5000元起付线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按80%的报销比例给予二次报销;三为医疗救助,即通过以上两个渠道报销后,属于民政救助对象的,按医疗救助政策给予报销,使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据了解,当前,我国有50多种疾病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和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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