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保险与医疗“亲密接触”,保险和医疗结合
1993年克林顿政府在医疗改革中提出:建立由政府运营的医疗保障体系,这对保险业来说是致命的打击,因此后来被保险业游说团体扼杀在摇篮中。奥巴马政府上台后,想建立一个国营非盈利性保险机构,通过与私营保险公司竞争来降低保险费,此举必然触动保险行业利益,因此也遭到保险公司强烈抵制。
就这一点来看,中美明显不处在同一发展水平上。在目前的环境下,我们的健康保险公司还处于弱势,还在急切等待着政府的政策、医院的合作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与帮助。国际上无疑有很多的经验和教训,乱花渐欲迷人眼,我们还是要审视自身和面临的内外环境,寻找消化、吸收、转化以及创新的通道。如果在后发展上有所谓的后发优势的话,也绝不是模仿的优势,而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扬弃的优势。
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初衷,正是源于健康保险的特殊性。健康,是风险社会中最稀缺的资源,永远不会需求过剩,永远可以更强更好。健康保险由于人口老龄化、医学技术发展等因素长期持续快速增长,民众的健康保障意识不断提高,对医疗资源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前所未有地重视。健康保障的需求将不断被强化和迅速增长。但健康保险产品复杂、不透明、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一些经营健康险业务的综合性寿险公司逐渐将健康保险业务独立出来,或者摇身一变成为专业健康保险公司。
虽然是市场上需求很大的险种,但健康保险现实的困境是:赔付高。同时,主体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及医疗服务机构,关系复杂、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保险公司难以进行有效的道德风险管理,因而常常会导致理赔风险失控。
2007年商业健康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仅为3。4%;2008年专业健康险公司获得的140亿元左右的保费中,有8成以上来自带有理财性质的业务,规模在110亿元左右,使得商业健康险公司本该是题中应有之义的专业性反倒求其次,变为一种趋势。
综合看以上的趋势,各方只有通力合作,才能达成医疗和保险的亲密接触。政府要与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合作:制定相关的税优政策或发布地方法规配合市场的变化,组织建立医疗保险信息共享机制,还可以采用政府购买健康险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大额补充商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和意外医疗商业保险等。
保险公司之间要进行合作,分享健康风险数据,共同厘定费率,并协同争取政府的支持。不仅中资保险公司之间合作,中外保险公司也要合作以取得其技术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尤应合作,合力打造医疗信息数据平台,或者通过资本纽带成为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共同体。譬如保险公司可以参股医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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