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补充保险最新政策,淮安补充保险怎么领取?
看病难,因病致困在基层群众中最为常见,日前,淮安人社厅为了能使许多家庭摆脱因病致贫的困境,出台了一系列的利民政策,于2014年9月后成功上线了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系统。此次补偿是针对2014年1至8月之间,患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700元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自费的治疗性药品超过10000元以上的人员。
淮安补充保险最新政策:
淮安医保中心为了能使许多家庭摆脱因病致贫的困境,出台了一系列的利民政策,于2014年9月后成功上线了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系统。此次对于2014年度(9月1日之前)补充保险适时结算未上线前的,符合领取补充保险待遇的人员,专门开发了系统软件,力求准确、足额发放补充保险待遇,使百姓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
此次补偿是针对2014年1至8月之间,患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700元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自费的治疗性药品超过10000元以上的人员。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以及建国前老工人补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12700元以上的部分(不含丙类费用),0-6万补助50%,6万-10万补助60%,10万以上补助75%;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职工补充保险按40%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
淮安补充保险怎么领取?
为了能将补偿款尽快发放到个人,市医保中心开设6个服务窗口,受理市直和开发区的参保人员的补充保险款领取业务。凡符合领取补偿款的参保人员提供本人开户行账户(注:江苏银行)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补偿手续。代办需另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补偿款可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需提供居委会或派出所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继承人携带开户行账户(注:江苏银行)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代为办理补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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