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的结果很严重,;保险公司拒赔十万保费
俗话说:“一字千金”。郭先生,因为一句话,可以说是痛苦,未能获得近10万元的保费。2008年春天,住在青岛的郭先生去当地的一家保险公司为他58岁的母亲投保10万元的大病险。可是不久之后的一天,郭妈妈去医院体检时查出有早期胰腺癌,按照之前投保的重大疾病商业保险条款,如果郭妈妈身患癌症,可以在住院的时候向保险公司申请住院以及手术津贴。于是郭先生找到了投保的这家保险公司。然而他得到的并非保险公司10万元的赔付,而是冷冰冰的拒赔。
保险公司的业务经理黄告诉郭先生,他的母亲无法补偿这种情况。面对郭先生的质问,黄先生拿出他母亲的保险单,向郭先生解释说,这是写给癌症(胃、肝、骨、喉咙、鼻子等)的保险。这个等的意思是只包括等字之前的癌症,即列举的五种癌症,这五种之外的就不包括了,也就是说郭先生的母亲查出的早期胰腺癌情况是属于这五种之外的情形,因此保险公司也是根据保单规定行事,不能受理索赔申请。
郭先生听了黄的解释,当场目瞪口呆。在他或大多数人对这个词的理解上,应该是一样的,解释起来不方便,而且只要如前所述,都会被包括在一个意思中,这里怎么来保险公司,而不是例外的意思?可是面对保险公司强硬的态度,郭先生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郭先生的案子可谓是一字万金啊。事实上,此类案件在90年代中后期频繁发生,由于陈述的不准确而引起的歧义最终导致了保险索赔纠纷。那是因为当时保险刚进入中国不久,还未形成有效的规范机制所致。现在此类的案件已经基本不存在了。郭先生遇到的事情可以说是一个特例。这说明在现今的保险市场上仍然存在逃避约束的漏网之鱼。因此消费者在投保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口碑好的,有一定规模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否则为了节省保费选择非正规的保险代理机构,最后可能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