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生医保政策规定学生寒暑假异地就医可报销
10月27日,记者从南昌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大学生在休学期间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符合高校规定的实习、寒暑假等不在校期间异地就医也可报销。根据规定,大学生在读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
休学期间可享受医保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从参保登记确认的当月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个待遇享受年度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了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手续的学生,休学期间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享受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南昌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门诊医疗补助待遇,由各高校实行门诊包干,具体办法由高校自行制定,并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同时,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在办理参保登记时一并缴纳,由高校代征代缴,并转入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学生,可享受在基本住院报销封顶线之上增加8万元的报销额度。
假期异地就医可以报销
大学生寒暑假一般都会回家,就近就医的医疗费用可否报销?南昌市有关部门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参保的大学生在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寒暑假以及法定节假日等不在校期间,需要在异地就医的,可就近在当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医疗终结后由就读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凭《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住院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清单(需加盖医院结算印章)、出院小结等材料,报南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据了解,大学生因病需异地转院治疗,应按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参保大学生就医实行定点管理,对符合定点条件的高校所属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高校所属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就近选择一至两家与之对接的转诊转院定点医疗机构。大学生从高校所属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的,应当优先转入对接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专科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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