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业人员可享受医保待遇,失业人员可以不可以享受医保?
医疗保险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失业人员如何继续医疗保险?合肥市人民社会局工作人员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选择参加医疗保险的工人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福利。如果不参保就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只能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医疗补助待遇,也可以不间断过境为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据市人民社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办理职工医疗保险手续。可不间断享受医保待遇,比如2月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后一个月,参保者必须在1月就要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2月开始缴纳职工医保费,自3月1日起就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原来,失业人员住院治疗所得到的不住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据小编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就是只能得到48个月的失业津贴的医疗补助,是22000元,以后没有医疗报告。合肥市人民社会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苏青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住院率可高达一年220000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凭社会保障卡,到职工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或定点药店购药,属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可用社会保障卡上的个人账户金额支付,若账户金额不足用现金支付。
最后关于失业保险我们还需要了解的就是失业人员从领取失业保险金后的下个月起,应当按照个人情况及时继续领取职工医疗保险,缴纳保险费,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你不及时参加保险,你将享受不到待遇。据报道,在失业人员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应当自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60日内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连续缴纳医保费至退休,可不受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限制,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的60日仍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要不间断享受医保待遇,必须提前一个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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