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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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镇户籍居民医保就近申请
居民必须为南京城镇户籍
读者:我的户口现在在南京,父母的户口在外地,想知道在南京能不能为父母办医保?
解答:不能,必须具有南京市城镇户籍。老年居民是指参保当年12月31日(含)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无养老退休待遇的城镇居民,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了养老退休手续无能力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困难群体享受财政补助
读者:我的女儿45岁,患有精神病,能否参加医保?
解答:可以参加。对老年居民、学生儿童可按照筹资标准分别享受225元和50元的参保缴费财政补助;对当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子女、孤儿,按照筹资标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被列入财政补助对象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子女及孤儿办理参保,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办理参保手续,享受财政补助。补助对象中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依据。
居民就近申请参加医保
读者:我孩子这个月就要出生了,如何办医保?需要带哪些证件?
解答:新生儿是指当期12个月内出生的婴儿,可携带户口簿到户籍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各区、街道经办机构地址电话,见附表)。新生儿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150元,其中个人缴纳100元,财政补助50元。如果新生儿6月30日(含)前参保的缴纳全年费用,7月1日(含)后参保的缴纳半年费用。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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