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有哪些?
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人身保险。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或者事故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1)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事实,而不是想象的或推测的。(2)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死亡是生物体生命活动和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有效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肉体死亡,即确认死亡;另一种是宣告死亡,即根据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残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订有失踪条款或在保险单上签注关于失踪的特别约定,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三个月、六个月等)时,视同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
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实际上是确定残废程度的期限。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一)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
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这种方法认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
(三)保险期限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都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责任准备金
年终负债准备金按当年保费收入的百分比计算(如40%和50%),与财产保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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