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科学确定意外险保额?意外险的保额怎么确定?

对于意外保险,很多人都有点轻视。人寿保险已经存在,以防猝死。意外死亡是必要的吗?也许很多人都这么认为。的确,如果仅仅从预防死亡风险出发,意外险和人寿保险就不是很大的区别,用人寿保险确实是没有意外险的。但别忘了,死亡绝不是意外事故的唯一后果。从财务规划的角度来看,这甚至不是最坏的结果。残疾,尤其是完全残疾,实际上比死亡更可怕。
残疾比死亡更可怕?也许你会认为这样的论点是难以置信的。事实上,从理性的精算角度来看,情况确实如此。死亡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死胡同。购买寿险的原因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那些亲近的人不会陷入财务困境。对于那些自私到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的人而言,寿险是无足轻重的保险。但即使自私到如此地步,意外险仍旧是不可或缺的险种因为其不仅管身后事,同时也管身前事。
我们经常看到事故伤残的悲剧,比如车祸、建筑工地事故,甚至事故和瘫痪的身体乃至整个身体。虽然社会越来越关注残疾人的社会进步,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一旦残疾,势必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原来的工作能否胜任是个问题。公司是否愿意继续雇用,即使它是胜任原来的工作是另一个问题。更不用说最严重的残疾导致工作能力的完全丧失。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作带来的现金流将彻底中断,虽然社会保障体系会提供一定的补助维持基本生活,但若仅靠这部分资金,无疑生活质量将大大下降。
目前,仅有极少数的寿险额外提供残疾方面的保障,而且几乎清一色都仅包括全残保障。这意味着对于绝大多数仅仅买了寿险的投保者而言,一旦因为意外而出现伤残,将无法从保险中获得任何的补偿。正因此,在寿险之外还应当投保意外险。
那么,意外险该投保多少呢?在确定意外险的保额上,现金流补偿法和需求法是两种可选的方法。
现金流补偿法,这和寿险的相关方法原理是一致的,假设因为意外出现全残,那么就要希望原本依靠工作可以获得的现金流全部由保险来获得补偿。假如目前年收入是10万元,还能工作30年,那么对应的保额就是300万元。由于意外险是每年投保一次,这个投保金额可以每年递减10万元。不过,现金流补偿法的最大弊病就是费用较高,即使按照目前费率较低的一些产品,每年需要缴纳的保费也要在5000-6000元左右。
如果你不想每年支付这么多的保险费,你可以选择需求法来确定保险金额。假设你将来会完全残疾,你将完全无法工作,你将能够估计一年你将愿意花多少钱来维持你愿意接受的生活水平。假设你觉得真正残疾的成本大大降低了,每月2000元就够了,那么一年24000元。不过在用需求法计算保额时,可不能用未来工作年限作为系数,毕竟退休后的生活同样要考虑。假设现在30岁,按照75年的预期寿命,那么就要按照45年来计算即投保108万元才行。当然,和现金流补偿法一样,你可以每过一年减少2.4万元的保额。不过,在利用需求法确定保额时,可以将自身的储蓄考虑进去。原本需要设定108万元的保额,假设目前个人已经有30万元的储蓄,这部分资金同样可以用作维持伤残后的生活,那么可以改为投保108万-30万=78万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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