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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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城市居民只能住院或门诊慢性病报销医疗费用,随着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全面开展。据悉,一般诊疗费在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开展医保门诊统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即最小的行政区划级别的医疗机构,含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执行。
现有的门诊挂号费、门诊诊疗费、注射费(包括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下输液、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和医疗服务费用合并为一般的诊疗费用。医疗服务收费不再另行规定,收费标准不再实行。这些一般医疗费用将来由公共健康保险基金支付。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费一般为10元/次(参照医嘱),行政村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管理费一般为:每期安排6元。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因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8元,个人负担2元。在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5元,个人负担1元。
被保险人在全额支付后可以享受一些门诊治疗。具体而言,指定的医疗机构类别不同,门诊基金支付比例不同。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以报60%个,其中一个定点医疗机构报告为50%个,两种定点医疗机构报告为40%个。门诊总费用最高限额为200元,全年不设启动支付额度。整体而言,门诊居民的整体支付限额有限,一年仅限使用,下一年不转账,不累计;享受门诊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以享受综合治疗。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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