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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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触到的一个工作部门,我们都知道它是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缴费等工作,这项规定是关于社会保障机构的责任。1,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障登记,社会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送交社会保险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办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保登记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备案,即为雇主设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社会保险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原始凭证、申报登记和支付结算凭证。
3、个人权益记录,即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雇主支付的款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的个人记录,并定期发送个人简历,权利和利益记录给个人免费。
4、咨询服务,即应免费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社保待遇支付,即应按时足额支付社保待遇。
6、公布和汇报社保基金情况,即应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保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7、社会保险稽核,稽核是指社保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8、受理举报、投诉,对于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依法处理;对于职责范围以外的,应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9、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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