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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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大庆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是比较封闭的,比如说,原有的医疗关系不能转出,只能退钱。再比如,外来的人员不能在大庆市接续,就连医保缴费年限也不能接续。这样很多想转出去的以及想转进来的人十分头疼。
但是最近转机来了,市医保局出台了新办法。
新办法规定:大庆参保人员申请转出医疗保险关系时,可以二选一:个人账户可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也可以根据本人申请,将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清算给本人。外地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我市后,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按照我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转移期间有欠费的情况的,需要进行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处理。这是第一种情况,那第二种情况是怎样的呢?
据了解,转入人员在市区用人单位就业的,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本人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1999年1月(含)以后的流动就业人员,在统筹地区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视同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但需要注意的是,转移接续认同的年限必须是同一制度对等转移。本地区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转移到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则不予承认。这一点希望大家注意,不要在转接的时候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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