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707
如前所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索赔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索赔单证,是其承担的一项义务。因此,其索赔要求能否为保险公司接受,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应当按保险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索赔单证。 首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所提供的索赔单证应当是客观的。一般来说,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索赔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的索赔单证主要来源于两个途径,一是投保人,保险公司或其他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制作的文件,如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运单、提单、仓单等;二是第三方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检验报告、出险证明等。因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之时,应当提供这些能够反映客观事实的单证。 其次,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的索赔单证应当是真实的‘索赔单证的内容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切身利益+为了防止出现骗赔等道德风险,保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的索赔单证必须是真实的,不得涂改,更不能伪装。 再有,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的索赔单证应当齐全。不同的保险险种险别所需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尽相同,从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根据保险方法和保险合同的具体要求,提供齐全的索赔单证,不要遗漏和损坏,以便保险公司及时理赔。 同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供索赔单证的时间,应当是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至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赔付之前。为了尽早获取赔付,维持生产经营或社会生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最好是在索赔之时就予以提供,或者在接到保险公司要求之后的合理时间内提供给保险公司。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