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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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法定”一词理解为“法定受益人”,即根据法律规定的受益人为受益人。那么我国有关法律中并无“法定受益人”一词。例如我国《保险法》第60条有以下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从该条可以看出,谁是受益人法律本身并未予以规定,而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保险法》第60条的存在仅在于承认并保护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的有关权利。因此该条并没有规定谁是受益人,这自然就无从谈起“法定受益人”这样的概念。又根据我国《保险法》第63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 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可以看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继承人继承的人寿险保险金,虽是由保险公司给付的,但性质已由保险金变成了被保险人的遗产。然而遗产须按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由继承人继承被保险人的遗产,须参与被保险人即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并缴纳遗产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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