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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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市场进入模式的选择。主要有三种经营模式可以选择:与社保合作承保的“共同保险”模式、“补充保险”模式、“直保模式”。三种方式各具特色,可根据公司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共同保险”从偿付标准到费率安排与社保一致,与社会保险机构共担风险,但不利于企业品牌战略实施。对于欲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抢占市场,形成地区垄断,而自身经验不足的保险公司是不错的选择。“补充保险”一般既有商业性,又有政策性。设计基本医疗封顶线上的险种产品,费用从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中支取,可以从统筹范围人群全部统一投保,逆选择风险较小,且保险公司可以自定费率。对于经营风险控制侧重于社会医疗机构,无法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可采取该模式,缺点同“共同保险模式”。在多家公司竞争的区域,一般都采取各公司竞标方式,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书。 “直保模式”是指商业保险公司完全按商业化形式独立开展业务,根据市场不同设计多样性产品提供给不同的目标人群,同时根据经营需要与有关各方进行协作,可以分为个人险业务与团体险业务。对于重视自主控制风险和开发市场潜力,强调全面进军各层次市场和业务发展的长期性,基础经验数据充足,人员、资金、技术水平较强的公司可以采用。这也是从根本上规避政策风险,树立品牌战略的寿险公司所愿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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