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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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中具有可保利益的当事人之运费所有人 目前国际上将运费分为三种: 1.普通运费 船东将货运到目的地,交货时向货主收取运费,如果这种运费是到付运费,那么承运人有可保利益。如果是预付运费,承运人就在国际贸易中,当买方尚未取得货款,而货物已交由承运人承运时,卖方获悉买方不能支付部分或全部货款,或得知买方破产,或买方有欺诈行为,此时英国法律会赐予卖方“货物中途停止转移权”,即卖方有权立即指示承运人停止把货物运抵原来之目的港,或指示承运人在中途某一港口将货物卸下存仓。没有可保利益了,因他已收到运费。反之货主已支付了运费,对已付运费则拥有可保利益,他可向保险公司投保。 2.租金 一般说来,船东,即出租人对租金有可保利益,可投保。因为承租人破产或失踪等使船东有收不到租金的危险。承租人如果将船转租出去,这样他对转租运费或运费差价都有可保利益。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缴付租金,租用光船,光船租金的可保利益归承租人所有。 3.船东的贸易运费 船东用自己的船运自己的货,这种运费称为贸易运费。贸易运费一般都计算在货物成本中,但船东也可将运费拿出来单独投保。在货物全损时,按运费在货价中的比例取得赔偿。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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